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
一、服務電話95589:365天*24小時接受報案和咨詢。
二、95589坐席:5分鐘內完成查勘調度工作。
三、查勘員在接到查勘調度后,應在10分鐘內主動與客戶聯系。主城區30分鐘內到達現場,遠郊其它地可與客戶協商確定,按雙方認可的時間到達。
四、定損時效:估損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賠案于查勘工作完成后1日內聯系客戶進行定損,并原則上應在以下時限內確定損失項目、金額,與客戶簽訂損失確認單:
(一)估損金額2000元至1萬元(不含)以內的賠案,應在客戶約定的定損時間之日起2日內完成。
(二)估損金額1萬元至5萬元(不含)以內的賠案,應在客戶約定的定損時間之日7日內完成。
(三)估損金額5萬元至10萬元(不含)以內的賠案,應在客戶約定的定損時間之日起10日內完成。
(四)估損金額10萬元(含)以上的賠案,應在客戶約定的定損時間之日起16日內完成。
(五)對復雜案件(含涉及隱損的賠案、涉及特殊或稀有車型的賠案等)及存在嚴重分歧的案件,可與客戶約定定損時間和期限。
五、對屬于保險責任且賠款金額1萬元(含)以上的賠案,保險公司應在以下時限內通過電話、書面等方式就賠償協議與客戶進行協商:
(一)1萬元至5萬元(不含)以內的賠案,應在收齊索賠資料后的3日內進行協商。
(二)5萬元至10萬元(不含)以內的賠案,應在收齊索賠資料后的5日內進行協商。
(三)10萬元(含)以上的賠案,應在收齊索賠資料后的8日內進行協商。
(四)若客戶要求簽署書面賠償協議的,原則上應當在接到客戶通知后1日內將書面賠償協議上門送達客戶。
六、保險公司應在以下時限內向銀行發出支付賠款的轉賬指令,并通過短信、電話等方式通知客戶:
(一)賠款金額1萬元以下的賠案,應在收齊索賠資料后1日內完成。
(二)賠款金額1萬元(含)以上的賠案,應在與客戶達成賠償協議后1日內完成。
(三)對屬干保險責任范圍,但最終賠償金額尚未核定的案件,應自收到索賠申請和有關證明及資料之日起60日內,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。最終確定賠償數額后,支付相應差額。